《国家报》报道,西班牙《创业者法》于去年9月份正式生效,这项旨在鼓励海外投资的法律的主要内容,即在西班牙购买价值50万的房产可获得在西班牙的居留权利,或者购买西班牙国债100万欧元,也同样可获得费工作允许性质的纯居留性权利,这个给与海外投资者的黄金签证,也可以让投资者家属连带受惠,不仅可获得在西班牙临时和可延性一年定居权利,由于同时也是欧盟申根区域签证,故而也能让投资者可以在申根区国家间自由流通。投资者并不被西班牙强制必须在西班牙常驻,而是仅需每年至少入境一次。西班牙通过投资鼓励法发放“黄金签证”的对象,还包括对科研和技能型人才移民的吸收,以及促进海外企业在西班牙的活动,以实现吸收海外资本,提高就业和吸引投资等目的。
投资移民法自去年9月生效至今年5月初已经实行7个月,政府劳工部移民事务司提供的总结说,政策生效以来,一共接收“黄金签证”申请1584个,被批准1203个,还走手续中的316个,被拒的65个。被批准的“黄金签证”里,真正冲着西班牙居留权而来的只要81个,也即是有81个海外投资者,通过投资不动产,或投资国债或通过来创业投资而申办了西班牙居留。但这些为西班牙居留权而来的投资者,创业或买国债的极少,其中72人是买下价值50万欧元以上的房产而获得“黄金签证”并取得西班牙居留。这81个为西班牙居留而来的投资者,俄罗斯人和中国人占去了一半,其余国籍有乌克兰,黎巴嫩,厄瓜多尔,卡塔尔,埃及和伊朗。
除了为居留而来的买房者,获得了“黄金签证”的还有17个创业者,330个技能性移民,35个科研人才和339个企业活动后果下的所需者,401个是投资者家属。可见,施行了大半年后创业法的经济收效并不太,吸收到的资本不过一亿欧元左右。创业上则多数与科研项目有关,基本被当局批准,但由于真正的实业投资不多,所以新法实行大半年来,只为西班牙劳动市场带来640个岗位。